关于转发江苏省信用担保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17 13:59:28 点击数:5589
关于转发江苏省信用担保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有关担保公司:
现将江苏省信用担保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苏信保协[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根据省信用担保协会通知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参加评选。凡符合要求的担保机构可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2014年末财务报表(一式三份),并于9月22日前报送至苏州市融资担保业商会(同时上报电子档)。以便汇总、初审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备注:商会地址已换,请各单位仔细核对寄送地址。
联系人:袁野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1011
联系电话:0512-80781011 手机:13914030560、
商会邮箱:szdbsh@sina.com QQ:339455685
苏州市融资担保业商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苏信保协[2015]6号
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融资性
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担保行业协会,各省属担保机构:
为树立典型,扩大对外宣传,引导和推进担保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我省担保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信用担保体系,根据省经信委的工作安排,拟在全省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江苏省内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
二、评选项目
江苏省2014度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三十佳”。
三、参评条件
1、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连续二年(含)以上,在组织经营和管理中,能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近2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2、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2014年度监管记分80分以上;
3、担保机构2014年末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3%;
4、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监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三、评选程序
1、申请。由各市担保协会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评选组织工作。担保机构对照评选条件,凡符合要求的填写《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表》,同时提交2014年末财务报表。
2、初审。各市担保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在征求当地监管部门意见后,将符合条件担保机构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省信用担保协会。
3、评审。省信用担保协会根据评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4年度合规经营三十佳”担保机构获奖单位初选名单。
4、公示。报经省经信委同意后,获奖单位初选名单在江苏省信用担保协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5、公布。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省信用担保协会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对获奖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同时,将文件抄送省直各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统一宣传和报道。
四、其他事项
1、担保机构结提交的评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即撤销其称号,且三年内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评选结果将作为省级表彰事项,在担保机构年度监管计分中相应加分。
3、参评条件中的数据以2014年度为准。
4、本次评选活动各级评选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仲华
联系电话:025-83300563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810室
邮编:210008,E-mail:jssxydbxh@163.com
附件:《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关于评选2014年度江苏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30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