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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基金
发布时间:2009-12-19 15:55:40 点击数:2340
为缓解苏州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升信用、分担风险,苏州市政府决定设立苏州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基金,并出台了实施细则。
苏州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基金首期规模为1.5 -2亿元,由财政出资1亿元,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苏州市农业担保公司分别出资3000万元和2000万元,其余5000万元由自愿参加的担保公司认购。再担保基金的运营采用会员及准会员制模式,由自愿参与再担保体系的担保公司、银行及其它单位共同组成。具体业务委托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成立专门机构、独立运作。再担保收益滚动进入再担保基金。
会员担保公司准入应具备五个条件:在苏州市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担保为主营业务,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是苏州融资担保商会备案会员,开展担保业务两年以上;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和内部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的担保业务流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各项准备金;历年来担保代偿率不超过3%,代偿损失率不超过1%;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担保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担保收费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愿意出资认购保证再担保保证金。准会员担保公司在符合会员担保公司准入条件前四项的前提下,由所在区政府审核后推荐给托管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再担保资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申请再担保的的被担保企业应具备四个条件:企业在苏州市区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且通过工商年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产权明晰,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刑事纠纷;申请的担保贷款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超过1年,且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连续经营两年以上,且最近一年盈利,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并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再担保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基金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