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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签字的种种问题延伸出风险控制
发布时间:2010-3-1 15:32:06 点击数:2742
我公司成立将近快7年,每年的担保业务也随之不断的增加,但随着业务的不断的增加,反担保签字的问题也会不断的出现:
1、吴江地区公司大多为民营家族企业,股东(董事)主要为夫妻关系,少数老板妻子因某些原因无法签字,要求老板代签,我公司遇见此种情况出现,首先需要问询反担保企业是否有股东(董事)的委托授权书,其次查看委托授权书是否有效(公证过),在无效情况下绝对杜绝代签,严格根据反担保企业公司章程规定,需另外股东(董事)签字。
2、企业经营时间较长(改制企业),涉及股东(董事)较多,遇到此情况,首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是否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如只需要2/3以上股东签字即可,我公司会尽量要求反担保企业落实全部股东签字,则无法满足,按照章程规定签字。
3、某些企业在公司章程上的签字均为法人代表签字,与股东签字不同,此种情况,我公司要求需企业股东签字,无需与章程签字一致。
4、某些企业因股东(董事)文化程度较低,无法签字,我公司要求可要求他人代签,但需股东(董事)本人附上手印。
5、反担保企业不在本地,由担保企业有关人员陪同下,同去外地签字。
以上现象均在我公司担保业务中出现,另外在反担保抵押签字上也需产权证上个人(未婚)或夫妻签字,以上签字均为当面签字,还需核对签字的身份证明,这样可以把操作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吴江市恒泰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