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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与担保产品及盈利模式创新研讨班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0-4-23 9:40:08 点击数:4513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金融业务前沿和热点问题系列讲座之十六——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与担保产品及盈利模式
创新研讨班
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3月10日,由央行、银监会、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 担保等;不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等业务,并对融资性担保余额和注册资本等都作了规定。同时,存量担保公司的清理亦将展开。自此,担保行业的洗牌将开始加剧。目前多数担保机构的盈利模式对投资收益的依赖性较高,根据《办法》的要求,担保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加快 完成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帮助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改革政策最新动向,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研究新的商业模式,提升行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决定举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与担保产品及盈利模式创新研讨班,特邀请有关人士一同出席交流。具体事项见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培训处)
二○ 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