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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2-16 11:30:12 点击数:3293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苏纪发〔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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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纪(工)委,市各有关部门纪检组(纪委):
现将《关于开展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苏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月29日
关于开展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
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办发〔2011〕21号)、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要求,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纪委、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苏纪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市金融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服务,当年新增社会融资总量3500亿元,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2012年,全市金融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撑和保障功能,支持促进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三区三城”建设。通过扎实推进督查工作,重点督促中资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效能,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有效信贷投放,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办、市监察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查对象为中资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三、监督检查重点
(一)中资银行。
1.国家、江苏省经济金融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2.向上级行在政策、资金、规模上的争取情况;
3.创新服务举措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限制资金使用及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
5.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
1.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
2.是否存在违规超额收取保证金情况;
3.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提高担保费率的情况;
4.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的情况。
(三)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1.督促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鼓励执行“三个不低于70%”信贷投向要求,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2.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
3.小额贷款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
四、职责分工
市金融办在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出督查方案、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督查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督查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提升服务效能情况。
市监察局负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督查金融机构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情况,开展绩效评估,组织实施评议评价活动,推动金融机构效能监察工作进展。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负责督查中资银行机构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情况;督查银行在政策、资金、规模上的争取情况;督查银行创新服务举措情况;督查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资金使用等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
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负责督查中资银行机构执行国家、江苏省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银行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督查银行提升服务效能情况。
市经信委负责督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督查是否存在违规超额收取保证金情况;督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等变相提高担保费率的情况;督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情况。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协助开展金融收费专项督查,参与工作调研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阶段性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上旬)。召开“苏州市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动员大会”,动员银行业、融资性担保行业、小额贷款行业,以“金融支持谋转型,合作创新促共赢”为主题,以优化融资环境、增加信贷规模、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进一步发挥金融业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良好作用。
(二)调研自查阶段(2月中旬-3月中旬)。由市金融办、市监察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监管部门以及行业专家组成调研组和督查组,走访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听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真实诉求和实际困难;调研部分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梳理反映金融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银企对接指导座谈会,形成政策措施上的对策建议;组织全市中资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查纠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门槛、不合理限制资金使用等变相提高费率行为,切实压降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12345平台资源,设立公布金融业统一的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完善创新阶段(3月下旬-5月下旬)。收集汇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组织开展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创新活动,制定改进完善计划,公布服务承诺;组织开展金融收费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大胆创新,促进科技和金融加速融合、相互支撑;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完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面发挥金融的保障和支撑功能,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
(四)评议提升阶段(6月)。组建评议工作组,组织相关企业与部分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见面恳谈会,对阶段性工作和服务质量开展评议,并作为作风效能建设五大行动之一,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促进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实现金融环境不断优化。同时,对前一阶段工作组织“回头看”,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附: 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金融支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赵 琨 市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沈 琪 市纪委常委
王文卓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高俊芳 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纪委书记
徐华东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钱金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 和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 俊 市物价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