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24 10:09:26 点击数:5655
转发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担保公司:
现将“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平金创【2013】3号)”文件及相关文3份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
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苏平金创〔2013〕3号
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
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苏州市分行,各商业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市分行,各外资银行苏州分行,各村镇银行,苏州邮政局,东吴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苏州分公司,各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各财务公司,各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7日
附件
2013年苏州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苏州经济金融发展现状,2013年度全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平安金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金融系统安全稳定为重点,着力消除影响金融系统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创建责任措施,提高创建实绩实效,杜绝可防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经济金融环境。现结合我市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各级创建办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议事规则,定期研究、会办辖区阶段性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机制。要督促辖内各参创单位把综合治理和平安金融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目标。积极指导辖内参创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平安金融创建活动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创建办《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市创建办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上报市创建办。
(二)创新举措,落实责任。各参创单位要切实落实平安金融创建领导责任制,构建内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问责机制,做到责任细化到岗、措施落实到人,监督检查到位,努力将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要逐级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书,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岗位。要针对职能调整、人员变更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重点抓好本单位内部创建工作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创建工作业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查,夯实基础。各参创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平安金融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要将各项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督办,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创建工作不力和存在问题的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及时跟踪督办,切实杜绝安全隐患。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各类案件事故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重点抓好创建工作台账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组织学习交流、观摩借鉴和专项竞赛等活动,夯实创建基础工作。
二、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形成创建良好氛围
(一)各参创单位要加强创建工作宣传阵地建设。要充分运用各营业网点室内外电子屏、自助机具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向社会宣传平安金融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利用单位内部网络开辟专栏、专版,搭建宣传平台,通过专题会、晨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对平安金融创建的参与热情和知晓程度。各参创单位每年要向当地创建办报送信息不少于8篇。
(二)各级创建办要积极引导,构建创建工作交流平台。要结合辖区创建工作特色,挑选一批条件较好、起点较高的参创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育、树立典型,为各参创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创造条件,使辖内平安金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向更高层次推进。今年全省将开展第二轮平安金融创建示范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各创建单位要积极参与,努力创争。
(三)各级创建办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创建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宣传格局。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提炼传播。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立创建工作简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促进各参创单位学习借鉴和交流提升。要加强创建活动宣传工作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助力推进辖内的平安金融创建工作。
三、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加强内控内管制度建设。各参创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内管体系,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要经常性排查业务部门的主要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内控内管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的监督责任,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
(二)加强员工队伍思想教育。各参创单位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各类用工形式员工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要坚持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定期分析人员思想状况,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使员工思想稳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增强防范打击金融犯罪力度。各创建单位要经常性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重点分析各类金融案件的新趋势、新特点,有针对性地排查内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前瞻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洗钱、制售假币、恐怖融资、诈骗、盗抢和电信诈骗等案件的查堵力度,协同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
四、强化防范设施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明确目标,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各创建单位要以构筑牢固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安全网为目标,加大技防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提高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和防范能力。要严格安全防范设施行政审批,结合治安形势,努力提高建设标准,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或超过国家行业标准。
(二)突出重点,提高技术防范效能。各参创单位要运用新技术,重点提升要害部位的技防能力,要落实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运行正常。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仅要加强营业场所、金库、自助设备的技防设施建设,更要抓好计算机房、值班室、档案室、财务会计室等重点区域技防设施建设。证券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着重在进出通道、财务会计室、计算机房、营业场所和凭证资料室等重要部位安装电视监控和防入侵报警装置。
(三)落实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参创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在人员密集场所、计算机房等要害部位安装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发挥功效。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组织消防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参创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要求,扎实开展内控内管、安全隐患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要认真执行《苏州市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当地人民银行和创建办报送相关情况。
(二)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参创单位要以应急处置工作响应及时、衔接紧密、处置有力为目标,增强案件防范和应对能力。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灾害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情况、靠前指挥,做到及时控制事态、迅速处置报告,防止扩大社会影响和造成严重后果。
(三)有效防控和化解各类负面影响。各参创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处置应急事件,注意方式方法,把握有利时机,尽快缓和并化解矛盾。要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加强舆情信息的检测和分析,做到反应迅速、判断准确、引导正确。要保持与客户、媒体的沟通和疏导,化解与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不良后果扩散、放大。
(四)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参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有重点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组织演练和培训应不少于2次。银行业要重点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挤兑、盗抢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演练;保险业要重点开展对被保险人群死群伤保险责任事故的快速查勘、理赔和先期赔付等突发事件的演练;证券业要重点开展威胁信息网络、交易系统安全运行方面的突发事件的演练。
六、强化创建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一)要主动争取支持。各级创建办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综治部门的工作支持,充分调动辖区参创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借助平台工作。今年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将组织落实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备忘录工作方案,明确合作分工,建立合作机制。各级创建办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证券期货行业的平安金融创建工作。
(三)要把握重点推进。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行第三次安全评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事先对照内容进行自评自查,重点推进防范设施建设,提高案件防控能力。各级创建办要充分协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要强化协调沟通。各级创建办要协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不同金融机构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指导,切实提高创建实效。各参创单位要与当地创建办、监管部门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切实按照辖区创建办的要求,规划和落实好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同时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平安金融创建活动。
相关附件:平安创建电子版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