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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类担保贷款面临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3-10-28 11:13:01 点击数:1580
抵押类担保贷款面临的风险
随着担保行业的不断发展,担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在金融形势不太乐观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在操作担保业务时也趋于谨慎,不断加强反担保措施,以期最大程度防范风险,这从近年来抵押类担保占比上升就可以体现。
从效果来看,抵押物的加强确实为防范风险和挽回损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操作人员对于抵押贷款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风险隐患:
1、在土地抵押担保中,贷款如是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以上,与土地闲置两年的时限要求产生了不对称性矛盾。因此,在担保期间,一旦出现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抵押权将处于悬空状态,担保风险随之产生。
2、抵押物的价值都是通过社会中介评估公司评定,中介公司根据抵押物的评估值收取评估费,借款人又希望提高评估值可以得到更多贷款,造成了抵押物评估值往往超过实际价值。因此业务人员必须实际查看,比较市价,在考虑到抵押物贬值风险的基础上给予借款人合理的担保额度。
3、在办理设备抵押时,由于抵押机器设备往往数量较多,有的地方工商部门没有联网的抵押物登记系统,在办理手续时只是进行简单的书面抵押登记,个别抵押人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漏洞将其为第三方设定抵押。这就要求担保公司加强对抵押物的监管。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确也存在这个情况,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机构,一旦借款人破产倒闭,抵押房产面临的处置难度将会有所加大。
(来源: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