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的动机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7 15:26:17 点击数:3244
对外担保的动机分析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一般的企业对外担保(包括反担保)是不收费的,而企业对外担保对企业自身来说只能存在风险,不存在收益的可能性。根据趋利避害的原理,需要对企业对外担保的动机进行分析。对我们的在企业财务数据上做出的判断进行进一步的验证。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条:
1、 互相担保,且双方的担保额事先约定且基本相等
2、 亲戚、同学、朋友等社会关系,且只是单向的担保
3、 双方基于一定的经济往来所形成的担保,如一方欠另一方货款等
4、 通过某个中间人而形成的单向担保
对于属于第一种动机的担保,需要分析的是担保与对担保方是否熟悉,是否存在地域、业务、人际关系及个人经历等方面的交集。如果都没有,则需对其互相担保的动机持有怀疑的态度,很可能其原因就仅仅是因为融资的需要,而双方不会考虑风险等相关方面,对于此种担保,因尽量避开此类业务。如果双方存在一定的交集,也要考虑双方互相担保的金额是否都在其可控的范围内,而占其净资产较大比例甚至超过其净资产的情况,若金额过大,实际的该类的担保是“无效”担保,即企业没有可能依靠自身偿还为该客户的担保,而往往需要通过重组等方式来实现担保,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该类企业会直接破产。在排除上述两情况之外后,需要考虑的是企业的规模、经营人的经营的年限、行业等的匹配程度,以及双方经营人的互相了解程度,包括经营过程、销售及负债情况等。若双方非常了解,且互保金额在双方的可控范围内,那么该类的互保对于担保公司来说,可以考虑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对于属于第二种动机的担保,实质的属于人情担保。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担保的金额和担保的笔数。因为其是单向的,一般而言,这种形式的担保通常金额和笔数均较小,且担保人表现的较为谨慎,对于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均较为清楚,甚至都会关照对方不要出现违约等情况。对于此种担保,在担保金额属于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属于“有效”担保,可以考虑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对于属于第三种动机的担保,因为其是基于经济往来所形成的,那么对于担保方而言,通常是欠被担保方一定的款项。而且一旦该经济往来结束,那么该类担保也会相应的结束。需要考虑的是担保的金额是否在基于经济往来所形成的金额内,或者在可控范围内,其经济往来所形成的金额是否属于企业正常经营的合理范围内。若如此,则属于“有效担保”,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不同于其他的担保的是,该类担保需在日后较为密切的关注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
对于属于第四种动机的担保,一般情况下需尽量避免,一般而言这种情况下,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熟悉程度非常低,双方不了解,且一旦出现违约,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意愿较低,实现债权的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担保的动机是对于我们业务的操作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担保人的经历、担保的人实力和担保人的担保意愿是要我们值得关注的方面。
(来源: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